公告日期:2024-02-07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省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下调山东省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二期)(面向专业投资者)
票面利率事项的核查意见
山东省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山东财金或发行
人)已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成功发行山东省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面向专业投资者)(以下简称
“21 财金 02”、本期债券),发行规模 15 亿元,期限为 5(3+2)年,
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作为“21 财金 02”的受托管理人,针对发行人拟下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的事项进行了相关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行人票面利率调整意向
根据发行人于 2024 年 1 月 31 日及 2024 年 2 月 7 日分别披露的
《山东省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面向专业投资者)2024 年拟下调票面利率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山东省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面向专业投资者)2024 年拟下调票面利率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前 3 年(2021 年 4 月 16 日至 2024 年 4 月 15 日)
票面利率为 3.75%。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发行人拟选择下调票面利率,即本期债券票面利率拟调整为 2.80%,并在存续期的第
4 年至第 5 年(2024 年 4 月 16 日至 2026 年 4 月 15 日)固定不变。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本期债券票面利率最终调整
幅度请以发行人将于 2024 年 2 月 22 日披露的关于是否调整票面利
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为准。
二、关于发行人下调票面利率是否符合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核查
根据《山东省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面向专业投资者)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设定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具体条款如下: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本期债券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即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5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调整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经海通证券核查,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 3 年末,发行人拟在原债券票面利率的基础上下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符合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相关条款约定。
三、关于发行人下调票面利率适当性的核查
经海通证券核查:
1、发行人本次票面利率下调暂不涉嫌调整后利率不公允情况;
2、发行人已于 2024 年 1 月 31 日及 2024 年 2 月 7 日分别披露了
《山东省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面向专业投资者)2024 年拟下调票面利率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山东省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面向专业投资者)2024 年拟下调票面利率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3、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发行人及受托管理人暂未收到投资者关于本次票面利率下调的相关诉求;
4、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暂未发生其他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事项。
作为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海通证券将继续督促发行人落实与本次票面利率调整相关的投资者沟通及信息披露工作,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省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调山东省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面向专业投资者)票面利率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盖章页)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2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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