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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4-20 18:10:02 股吧网页版
188010:常熟市城市经营投资有限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第一期)发行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4-20

常熟市城市经营投资有限公司
2021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
(第一期)
发行公告
(住所:常熟市枫林苑 1 幢)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受托管理人
(住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
联席主承销商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签署日:2021 年 4 月 20 日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常熟市城市经营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常熟城投”)
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 11 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已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证监许可
[2021]287 号)。
2、 常熟市城市经营投资有限公司 2021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
(第一期) (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为 2021 年第一期发行, 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不
超过 5 亿元(含 5 亿元)。
3 、本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34,783.61 万元(2017 年、 2018 年和 2019 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的利息。发行人在本期债券发行前的财务指标
符合相关规定。
4、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 本期债券信用级别为 AA+,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将在本期债券
有效存续期间对发行人进行定期跟踪评级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
5、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2021 年修订)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
当性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17 年修订)》
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普通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
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专业投资者参与交易,普通投资者认
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6、本期债券无担保。
7、 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票面利率将以公开方式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
力的专业投资者进行询价后,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确定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簿记
建档区间,投资者直接向簿记管理人发出申购订单,簿记管理人负责记录申购订单,
最终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根据申购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发行利率。
8、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询价区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 3.50-4.50%。最
终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在利率询价区间内协商确定。
本期债券最终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发行人
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T -1 日)以簿记建档形式向网下专业投资者利
率询价,并根据利率询价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
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T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
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9、 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专业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
发行。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询价情况进行配售。配售原则详见本公告“三、
网下发行”中“(六)配售”。
10、 网下发行面向专业投资者。专业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数量为 10,000 手(1,000
万元),超过 10,000 手的必须是 1,000 手(100 万元)的整数倍, 簿记管理人另有
规定的除外。
11、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人
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资者应遵循独立、客观、诚
信的原则进行合理报价,不得协商报价或者故意压低或抬高价格或利率,获得配售
后应严格履行缴纳义务。
12、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
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款缴纳等具体规定。
13、 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 本期债券具体上市
时间另行公告。
14、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
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常熟市城市经营投资
有限公司 2021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 (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有 关 本 期 发 行 的 相 关 资 料 , 投 资 者 亦 可 到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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