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宁通信B_监管函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30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关于对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及董事会秘书励京的监管函
公司部监管函〔2024〕第 89 号
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励京:
2024 年 4 月 27 日,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披露《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其中“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的部分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信息披露不准确。
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
修订)》第 1.4 条、第 2.1.1 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秘书励京作为公司信息披露主要负责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第 1.4 条、第 2.1.2 条的规定,对公司违规行为
负有主要责任。请你们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我部提醒你们:上市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所《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2024 年 4 月 30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