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关于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召开 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 5月 24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5月 24日上午 9:15 — 9:25,9:30 — 11:30,下午 13:00 — 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4 日上
午 9:15至 2024 年 5月 24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5 月 21 日。
B 股股东应在 2024 年 5 月 16 日(即 B 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
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辽宁省瓦房店市北共济街一段 1号,瓦轴集团办公楼1004会议室。
二 、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该 列 打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勾 的 栏
目 可 以
投票
100 总议案:以下所有议案 √
1.00 2023 年度董事会报告 √
2.00 2023 年度监事会报告 √
3.00 2023 年度报告及摘要 √
4.00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经审计) √
5.00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6.00 关于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
7.00 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
8.00 关于公司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9.00 2024 年财务预算 √
10.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11.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1、议案3-11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2-10 已经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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