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6日以书面传真方式发出。
2.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
上午 8:00 时在瓦轴集团办公大楼 1004 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会议召开。
3.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人数,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
应出席董事 12 人,实际出席 12 人。
4.董事会会议的主持人和列席人员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军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2023 年度董事会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票 12 票,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2023 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有效票 12 票,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经审计);
表决结果:有效票 12 票,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有效票 12 票,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99,478,593.09 元 , 加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556,691,657.88元,可供分配的利润为-656,170,250.96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0元,合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0元,减付2022年度向股东分配的现金红利0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656,170,250.96 元。
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及经营所需,经公司研究决定:2023年度,公司不进行分红派息,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5.2023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有效票 12 票,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关于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票 12 票,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票 12 票,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8.2024 年生产经营计划;
表决结果:有效票 12 票,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9.关于公司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取得全体独立董事同意。
在表决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刘军、张兴海、陈家军、孙娜娟对此议案进行回避表决。由其他 8 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有效票 8 票,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2024 年财务预算;
表决结果:有效票 12 票,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1.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有效票 12 票,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会决定接受审计委员会的提议,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及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合计 70 万元,(含税价,含差旅费及函证费用等)。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55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15万元。
12.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票 12 票,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3.2024 年第一季度财务决算报告(未经审计);
表决结果:有效票 12 票,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4.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有效票 12 票,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过公司董事会审查,认为李日昱女士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且符合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具有独立性。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