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13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 8月 28日(星期三)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8月 28日上午 9:15 — 9:25,9:30 — 11:30,下午 13:00 — 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8月 28日上午
9:15至 2024 年 8月 28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8 月 23 日。
B 股股东应在 2024年 8 月 20 日(即 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
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 八 ) 会 议地点 :辽 宁省瓦 房店市 北共济街一段 1号,瓦轴集团办公楼1004会议室。
二 、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该 列 打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勾 的 栏
目 可 以
投票
100 总议案:以下所有议案 √
1.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 2024
年 8月 13日刊载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仅选举一名非独立董事,故不适用累计投票制。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时,需将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 、会议登记等事项
( 一 ) 登 记方式 :直 接登记或信函、传真登 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 年 8月 27日上午 8:00-11:30,下午 14:00-17:00。
( 三 ) 登 记地点 :辽 宁省瓦房店市 北共济街一段 1 号,瓦轴集团办
公楼 905 室,公司投资证券部。
( 四 ) 登 记办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
席的,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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