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退市公司重新上市,随时向本所提出重新上市的申请
主动 退市公司符合本章规定的重新上市条件的,可以随时向本所提出重新上市的申请。111
2023-12-02 11:46:49 作者更新以下内容
主动终止上市公司符合本章规定的重新上市条件的,可以随时向本所提出重新上市的申请。
强制退市公司(欺诈发行强制退市情形除外)向深交所所申请其股票重新上市的,其申请时间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一)公司因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欺诈发行强制退市情形除外)其股票被终止上市的,首次提出重新上市申请与其股票终止上市后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等证券交易场所的时间间隔应当不少于五个完整的会计年度;
(二)公司因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其股票被终止上市的,首次提出重新上市申请与其股票终止上市后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等证券交易场所的时间间隔应当不少于三个月;
(三)公司因前述两项情形之外的其他强制退市情形其股票被终止上市的,首次提出重新上市申请与其股票终止上市后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等证券交易场所的时间间隔应当不少于十二个月。
2023-12-02 12:09:28 作者更新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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