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200992 证券简称:中鲁 B 公告编号:2024-20
山东省中鲁远洋渔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3 年 10 月 25 日,财政部发布了《 准则解释 17 号》(财
会《 2023〕21 号)。 准则解释 17 号》规定,“《 关于流动负债与
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 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等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政策。
(二)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 准则解释 17 号》的
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 企业
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颁布的准则解释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山东省中鲁远洋渔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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