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山东省中鲁远洋渔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
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根据《公司章程》《监
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
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有
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治理、依法运作以及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履行职责等情况进行了检查监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
正常发展,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度监事
会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2023 年监事会召开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3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
下表所示:
会议届次 会议时间 会议召开 会议审议通过的议案
方式
1.关于审议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审议 2022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第八届监事会 3.关于审议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第四次会议 2023 年 4 月 26 日 通讯 4.关于审议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审议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6.关于审议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7.关于审议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第八届监事会 2023 年 8 月 28 日 通讯 关于审议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第五次会议
第八届监事会 2023 年 10 月 27 日 通讯 关于审议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六次会议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3 年度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要求,对公司依法运作、公司财务、关联交易、内部控制评价等情况进行了监督,对公司 2023 年度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通过列席董事会会议、参加股东大会等方式,依法监督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会议召开程序。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召开的历次会议决策程序合法,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要求执行了各项决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尽职尽责,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
(二)公司财务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财务情况进行了例行检查和监督,认为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较为规范。年报审计机构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后,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关联交易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合理,关联交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未发现关联交易定价显失公平,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完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公司经营管理各环节起
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五)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要求,及时登记并报备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同时,能够及时提醒相关单位和人员履行保密义务。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内幕交易以及被监管部门要求整改的情形,维护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2024 年监事会主要工作
2024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勤勉尽责,积极履行监事会的职责,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督促公司持续提高规范运作水平,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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