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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7-16 21:58:32 东方财富Android版 发布于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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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5-20 22:38:28 发布于 广东

国家发改委发布的《电力市场监管办法》将于2024年6月1日起施行。市场对此的解读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明确实施主体

《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作为电力市场监管的实施主体,负责全国电力市场的监管工作。


完善监管对象

将电力市场监管对象明确为电力交易主体、电力市场运营机构和提供输配电服务的电网企业等。

新增了售电企业、储能企业、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等电力交易主体。


优化调整监管内容

增加了对售电企业、电力用户、储能企业、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的监管内容,明确了对发电企业、电网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户等与其他电力交易主体签订合同的监管,以及对电网企业所属或关联售电企业参与市场交易、代理购电情况的监管。


细化电力市场规则管理

《办法》明确了电力市场规则应为一整套互相衔接、完整有序的规则体系,由1个电力市场运行基本规则和N个配套规则组成。


增补监管措施

结合电力市场监管实际和电力市场发展需求,新增了监管措施章节,明确了电力监管机构可采取的监管措施,如电力市场运营机构监管信息系统接入要求,对失信行为纳入信用体系等。


提高争议解决效率

《办法》规定了电力交易主体之间或与电力市场运营机构之间因交易发生的争议,将由电力监管机构依法协调,提高了争议解决的效率。


市场普遍认为,这些更新将有助于进一步规范电力市场行为,保护市场成员的合法权益,确保电力市场的统一、开放、竞争和有序,同时也将促进电力行业的健康发展。此外,通过强化监管,可以提高市场的透明度和公平性,增强市场主体的信心,为电力市场的长期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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