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15
证券代码:300003 证券简称:乐普医疗 公告编号:2024-051
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蒲忠杰先生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4 年 5 月 15 日(星期三)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上午9∶15 至下午15∶00。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昌平区超前路 37 号公司会议室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68 人,代表股份数量为 693,937,95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6.899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17 人,代表股份数量为 641,132,03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4.0917%;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 51 人,代表股份数量为 52,805,91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807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3 人,代表股份 53,530,81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846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
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724,9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385%。通过网络投
票的中小股东 51 人,代表股份 52,805,91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8079%。
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李娜、何尔康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本决议:
1、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92,909,2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18%;
反对 904,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03%;弃权 124,7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80%;获得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2,502,11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0783%;反对 904,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6887%;弃权 124,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29%。
2、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92,931,7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50%;
反对 881,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70%;弃权 124,7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80%;获得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2,524,61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1203%;反对 881,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6467%;弃权 124,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29%。
3、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92,933,0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52%;
反对 91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12%;弃权 94,7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6%;获得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2,525,913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1228%;反对 910,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7003%;弃权 94,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769%。
4、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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