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9
证券代码:300008 证券简称:天海防务 公告编号:2024-037
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海防务”)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4]第 1-02541号)。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概述及其业绩情况
1、概述
2020 年 6 月,公司、公司管理人、厦门隆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隆海”)
及上海丁果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丁果”)共同签订了《关于对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之框架协议》(以下简称“《重整框架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签订重整投资框架协议
暨确定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4)。
2、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厦门隆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丁果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关于对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之框架协议》,厦门隆海应对公司业绩作出承诺,要求三年累计扣非后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6 亿元以及超过 6 亿元后对经营团队进行奖励,并构成《重整计划》的一部分。
《重整计划》(三)出资人权益调整的方式之重整投资人的受让条件的内容规定:
厦门隆海或其指定主体承诺,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次年起的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内,天海防务累计净利润(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6 亿元,
证券代码:300008 证券简称:天海防务 公告编号:2024-037
若累计净利润未达到前述标准,则不足部分由厦门隆海或其指定主体在第三个完整会计年度的审计报告公布后三个月内向天海防务以现金方式予以补足;厦门隆海或其指定主体同意,如累
计净利润在人民币 6 亿元至人民币 8 亿元(包括本数)的,超过人民币 6 亿元部分的 20%用于
奖励公司主要经营管理团队;如累计净利润超过人民币 8 亿元的,超过部分的 30%用于奖励公司主要经营管理团队。
2020 年 11 月,公司、重整管理人、厦门隆海及其指定主体厦门隆海重能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隆海重能”)签署了《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最终隆海重能作为厦门隆海指定的投资主体,成为天海防务的重整投资人,并对上述业绩承诺负责。
3、审议情况
2020 年 8 月 14 日,在公司管理人协助下,向法院提交了《重整计划(草案)》。经法院
同意,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4 日召开了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审议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
经法院同意、公司管理人召集,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4 日召开了出资人组会议,审议通过了《重
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4 日披露的《关
于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暨股票复牌的公告》、《关于出资人组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4、2020-095)。
2020 年 9 月 10 日,公司收到法院发来的《民事裁定书》(2020 沪 03 破 46 号之四),法
院已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天海防务重整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1
日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2)。
二、补偿方式
1、天海防务、隆海重能同意, 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次年起的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内,即
2021 年至 2023 年的累计净利润不足人民币 6 亿元,则不足部分由隆海重能以现金方式在天海
防务第三个完整会计年度的审计报告公布后三个月内向天海防务以现金方式予以补足。
2、补偿计算方式如下:
应补偿金额=净利润承诺数-补偿测算期间内天海防务累计实现的实际净利润数。
三、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