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非法占用上市公司资产后果的权威解读
根据我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八章、第九章
第四节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被控股股东或控股股东关联人非经
营性占用资金余额达到 2 亿元以上或者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绝对值的 30%以上,被证监会责令改正但未在六个月内完
成整改的,我所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
整改的,我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后两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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仍未完成整改的,我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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