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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6-20
证券代码:300021 证券简称:大禹节水 公告编号:2024-096
债券代码:123063 债券简称:大禹转债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
(3)回购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
(4)回购股份的价格: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5 元/股(含)
(5)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 2000 万元且不超过 3000 万元
(6)回购股份的数量:以拟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金额区间测算,回购数量
为 444.44 万股至 666.67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52%至 0.78%;具体回购
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7)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8)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9)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暂无股份增减持计划。若未来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能存在因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3)本次回购的股份若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转让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届时,公司将另行召开股东大会,在股东大会作出回购股份注销的决议后,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就注销股份及减少注册资本事宜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律程序,且可能存在公司无法满足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的风险;
(4)若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的事项发生,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将在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的承诺,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股份回购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将根据回购股份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次回购方案的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发展战略,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
本次回购的股份应当在披露回购结果暨变动公告后 36 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
如公司未能按上述用途实施,则回购股份依法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 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原则上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公司拟通过回购股份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的,应当符合相关规定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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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