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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8-06 18:25:53 股吧网页版
华谊兄弟: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06


证券代码:300027 证券简称:华谊兄弟 公告编号:2024-062
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议案。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24 年 8 月 6 日(星期二)14:30

2、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18 号丰联广场 B 座 9 层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主持人:董事高辉

5、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2024 年8 月 6 日9:15 至 9:25;
9:30 至 11:30;13:00 至 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2024 年 8 月
6 日 9:15 至 15:00。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大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共 562 人,代表股份 419,648,457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5.1252%,其中参加会议的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中小股东”)
共计 560 人,代表股份 34,012,13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2259%。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3 人,代表股份
386,169,46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3.9185%。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 559 人,代表股份 33,478,995 股,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 1.2067%。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四、议案审议与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表决结果:

同意 418,144,15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15%;反对 865,60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63%;弃权 638,69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22%。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2,507,83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464%;反对 865,60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63%;弃权 638,69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22%。

本议案表决通过。

2、《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418,080,95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264%;反对 905,00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57%;弃权 662,49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79%。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2,444,62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314%;反对 905,00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57%;弃权 662,49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79%。

本议案表决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武惠忠律师、王晓雪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以及形成的会议决议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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