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09
证券代码:300029 证券简称:ST天龙 公告编号:2024-072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大有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有控股”)与陈华女士仲裁一案已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作出生效裁决且陈华女士已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启动司法执行程序。大有控股所持有的公司 14,000,000 股股票可能存在被司法处置的风险,届时可能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2、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
结暨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64),公告内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中蜀世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中蜀”)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 8 月修订)》第 9.4 第二条的规定,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目前,四川中蜀与江苏天目电力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目电力”)一案所涉的银行账户已全部解除冻结,四川中蜀尚有一个银行账户因其他诉讼被冻结,公司将尽快解决该账户被冻结的状态,推动消除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3、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披露了《2024 年半年度报告》,报告内容为公
司 2024 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94,724.72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975,739.25 元。根据公司 2023
年年度审计报告数据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六)项规定,公司股票仍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原因
(一)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公司自 2018 年 12 月起原有单晶炉及多晶炉产品未能获得市场订单,持续停
工停产,生产经营严重困难。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 12 月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一)项的规定,“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以内不能恢复正常”,鉴于公司当时情况,公司股票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根据《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6 月修订)
的通知》,《上市规则》(2020 年 6 月修订)第 9.4 条有关其他风险警示的规
定自 2020 年 9 月 12 日起实施。自 2020 年 9 月 15 日起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
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
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90)。2020 年 10
月 15 日、11 月 4 日、12 月 4 日,2021 年 1 月 7 日、2 月 5 日、3 月 5 日、4 月
2 日、6 月 10 日、7 月 9 日、8 月 12 日、9 月 11 日、10 月 15 日、11 月 10 日、
12 月 10 日、2022 年 1 月 10 日、2 月 14 日、3 月 21 日、4 月 12 日、6 月 1 日、
7 月 7 日、8 月 1 日、9 月 1 日、10 月 11 日、11 月 3 日、12 月 5 日、2023 年 1
月 4 日、2 月 1 日、4 月 6 日、5 月 5 日、6 月 5 日、7 月 5 日、8 月 4 日、9 月 4
日、10 月 9 日、11 月 3 日、12 月 4 日、2024 年 1 月 5 日、2 月 5 日、3 月 1 日、
4 月 2 日、5 月 7 日、5 月 15 日、6 月 3 日、7 月 4 日、8 月 2 日、9 月 2 日披露
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1、2020-096、2020-104、2021-001、2021-015、2021-020、2021-022、2021-047、2021-055、2021-068、2021-081、2021-088、2021-097、2021-102、2022-005、2022-018、2022-026、2022-031、2022-050、2022-054、2022-062、2022-071、2022-074、2022-081、2022-086、2023-002、2023-005、2023-009、
2023-023、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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