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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5-23
证券代码:300034 证券简称:钢研高纳 公告编号:2024-036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
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钢研高纳”或“上市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为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股份;本次解除限售股的限售起始日期为 2020 年
5 月 25 日,限售期限为 24 个月,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293,328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
本的 0.0378%;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共计 8 名。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24 年 5 月 27 日。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对预留授予的 8 名激励对象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 293,328股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除限售,具体情况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简述
1、2019 年 3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共计 138 人,向激励对象授予共计 1346.83 万股限制性股票,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数 44894.35 万股的 3%。其中首次授
予 1280.29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数的 2.852%;预留 66.54 万
股,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数的 0.148%。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为 5年,解除限售期均为 3 年,限售期为 24 个月,解除限售股票数量上限分别为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总数的 1/3、1/3 和 1/3,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9 年 3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核查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3、2019 年 3 月 22 日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公司通过公司 OA 内部系统及宣
传栏张贴的方式公示了《关于对钢研高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公示的通知》,对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位予以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4、2019 年 5 月 6 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转发的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19]211号),国务院国资委原则同意钢研高纳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则同意钢研高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目标。
5、2019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核查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的议案》,并于同日披露了《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的说明》,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
效。
6、2019 年 5 月 23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北京钢研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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