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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6-28 19:31:07 股吧网页版
钢研高纳:上市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29


证券代码:300034 证券简称:钢研高纳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二〇二四年六月

发行人声明

上市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上市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上市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上市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是上市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核准。本预案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通过、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特别提示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预案“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1、上市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国家出资企业中国钢研批准,已经上市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尚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2、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钢研,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
交易日上市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 A 股股
票交易总量。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根据上述定价原则,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12.95 元/股。

2024 年 5 月 13 日,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 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决定以公司截至目前总股本 775,137,71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 0.124 元(含税),若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相应调整为 12.83 元/股。

4、本次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超过 21,621,621 股(含本数)。若 2023 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则本次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调整为不超过21,823,850 股(含本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 775,137,713 股的 30%(232,541,313 股)。

本次发行前,如果上市公司股票在审议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或者因股份回购、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导致上市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的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

5、发行对象承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若所认购股份的限售期与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监管部门的规定不相符,则限售期将根据相关监管部门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本次发行结束后因上市公司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上市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

6、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8,000.00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7、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触发《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要约收购义务。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投资者可以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之“(三)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30%,投资者承诺 3 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的相关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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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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