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9
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
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270 人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471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
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141 人
2022 年度业务总收入:332,731.85 万元
2022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307,355.10 万元
2022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38,862.04 万元
2022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88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2022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61,034.29 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1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七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该议案于 2023 年 5 月 17 日经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
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要求,公司对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大华的履职情况作出如下评估。
公司与大华签订了 2023 年度审计业务约定书(以下简称“业务约定书”)。大华已经根据业务约定书,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守则,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执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占用资金情况、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相关的审计工
作,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华与公司治理层和管理层进行了必要的沟通。
经评估,公司认为:大华作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其履职过程保持了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了意见。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大华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
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3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大华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3 年 11 月,审计委员会成员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
对2023年度审计的年度审计计划和审计工作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包括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领域等。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大华关于公司年度审计计划等的汇报,并对年度审计计划提出建议。
(三)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