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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6-12 22:19:36 股吧网页版
琏升科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13


证券代码:300051 证券简称:琏升科技
琏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摘要

琏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六月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次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特别提示

一、琏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琏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订。

二、本次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三、本次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335.00 万股,约占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36,569.8690 万股的 3.65%。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1,068.00 万股,约占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2.92%,占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额的 80.00%;预留限制性股票 267.00 万股,约占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0.73%,占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额的 20.00%。

截至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本次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宜,限
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将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调整。

四、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含预留部分)的授予价格为 4.33 元/股。
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将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调整。

五、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204 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次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分公司及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以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 12 个月内确定,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六、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七、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下列情形:

(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五)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八、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8.4.2 条的规定,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一)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二)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三)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四)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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