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4-26 19:32:17 股吧网页版
中青宝: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顾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7


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2023年度,作为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3年度本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顾宁,男,1979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管委会委员。2002年至2014年就职于天津市公安局南开分局,2015年至2019年先后在天津市、广东省东莞市、深圳市作为专职律师执业,2020年至今就职于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现为专职律师。兼任西北政法大学国家安全学院客座教授、深圳市律师协会职业道德与行业合规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刑事合规专业委员会主任助理、深圳市光明区中科合规法律研究院高级顾问。2023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本人2023年度具体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应参加董 亲自参加 委托出席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 出席股东
事会次数 董事会次 董事会次 会次数 两次未亲 大会次数
数 数 自参加董

事会会议

顾宁 6 6 0 0 否 2

本人在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会议情况和资料,认真审阅会议的各项议案,详细了解公司整体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在会议上,本人积极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交流讨论,及时了解公司发展规划和日常经营情况,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力求对全体股东负责。

2023年度任期内,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3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的成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2023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出席审计委员会4次会议,未有缺席等情况,审议了公司各项定期报告,公司内审部工作总结及计划等相关事项,同时审查了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以及对公司财务管理运行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了解并掌握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并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交流,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2023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勤勉尽责义务。2023年任期内公司共召开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了《关于聘任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本人亲自出席了会议并对董事会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等进行了核查,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的职责。

2023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勤勉尽
责义务。本人任期内,公司未发生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的事项。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3年度,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