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300053 证券简称:航宇微 公告编号:2024-011
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
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2023 年度,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4)第 202176 号),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25,343,816.14 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133,166,057.78 元;母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净利润为-580,495,494.23元,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511,852,318.19 元,资本公积余额为1,979,318,485.38元,母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3,494,678.04元。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公司董事会拟定的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23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实施现金分配的条件之一是“公司该
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鉴于公司 2023 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同时结合公司发展及经营实际情况,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资金需求和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拟定公司 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今后,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义务,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2024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审议,全体监事认为: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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