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4-30 19:24:13 股吧网页版
万顺新材: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5-01


证券代码:300057 证券简称:万顺新材 公告编号:2024-028
债券代码:123012 债券简称:万顺转债

债券代码:123085 债券简称:万顺转 2

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二)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股东
大会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30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
—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30 日 9:
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下午 14:30 在广
东省汕头保税区万顺工业园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杜成城先生主持,董事杜继兴先生因工作原因、周前文先生因个人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其余董事、监事、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4 人,代表股份253,935,55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 888,802,811 股(指剔除公司
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的总股本,下同;2024 年 4 月 23 日公司总股本
910,007,340 股,回购股份 21,204,529 股)的 28.5705%。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1 人,代表股份 34,366,40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3.8666%。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计 15 人,代表公司股份288,301,96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32.4371%。其中,中小投资者及授权代表共计 13 人,代表公司股份 58,174,66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6.5453%。

二、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 254,148,85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8.1537%;反对 34,153,10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846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二)审议通过《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在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

总表决情况:同意 254,174,65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8.1627%;反对 34,127,30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837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审议通过《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254,150,35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8.1542%;反对 34,151,60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845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审议通过《2023 年度财务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254,174,65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8.1627%;反对 34,127,30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837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五)审议通过《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54,093,05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8.1343%;反对 34,208,90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865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3,965,75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1.1962%;反对 34,208,90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58.803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