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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7-19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保荐人”)作为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诺其”或“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对安诺其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837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2,000,000 股,每股发行
价格人民币 5.8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19,040,000.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13,866,037.73 元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05,173,962.27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7 年 11 月 23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众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7 年 11 月 24 日对本次发行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
验资报告(众会字【2017】第 6312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上述制度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保证专款专用,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 2017 年 11 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及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总投资金 募集资金拟 截至 2024-6- 已投募集 项目原定达
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额 投入金额 30 累计投入 资金金额 到预定可使
募集资金金额 占比 用状态日期
烟台年产 30,000 吨染烟台安诺其精细 70,000.00 29,575.67
1 料中间体生产项目 化工有限公司 (注 1) 28,500.00 (注 2) 103.77% 2024-7-31
江苏活性染料技改项江苏安诺其化工 项目已完结
2 目 有限公司 15,000.00 4,017.00 3,904.09 97.19% (注 3)
烟台尚乎数码科技有烟台尚乎数码科 项目已完结
3 限公司项目 技有限公司 15,261.00 5,000.00 5,031.98 100.64% (注 4)
4 补充流动资金 - 3,000.00 3,000.00 3,000.00 100.00% -
结余 资 金 永 久 补 流
5 (注 5) - - - 347.42 /
合计 - 103,261.00 40,517.00 41,859.48 - -
注 1:2022 年 11 月 11 日公司召开了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项目募集
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议案》,将“烟台年产 30,000 吨染料中间体生产项目”投资总额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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