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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7-15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数字政通
股票代码:300075
信息披露义务人:吴强华
住所:北京市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软件园 9 号楼国际软件大厦
股权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24 年 7 月 11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审核,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2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3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4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5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6
附表一 ...... 17
第一节 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中有如下特定意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吴强华
本报告书 指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
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标的公司、数字 指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政通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 指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董事会 指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元 指 人民币元
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 指 截至 2024 年 7 月 11 日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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