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21
证券代码:300076 证券简称:GQY视讯 公告编号:2024-17
宁波GQY视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 GQY 视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6 日收到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出具的《关于对宁波 GQY 视讯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4〕第 51 号),就公司 2023 年度报告等相关事项进行了询问并要求公司进行书面说明。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并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及年报审计机构就问询函中的相关问题进行认真核查和落实,现回复如下:
一、2023 年,公司实现收入 13,502.45 万元,同比下滑 17.30%,其中第四
季度收入 4,514.87 万元,占全年收入比重为 33.44%;直销、经销业务收入分别
为 7,866.89 万元和 5,635.56 万元,分别同比下滑 25.87%和 1.40%,经销业务收
入占比由 35.00%提升至 41.74%;大屏拼接显示系统业务和系统集成业务收入
分别为 11,886.08 万元和 1,549.14 万元,分别同比变动-22.03%和 58.69%,且系
统集成业务对应营业成本仅有直接材料和其他费用,人工费为 0;根据公司披露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明细表,本期营业收入扣除金额为 117.74 万元,主要包括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新增的贸易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请你公司:
(1)补充说明于第四季度确认收入对应的主要合同内容、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和收入确认金额、收入确认时间、收入确认依据、取得合同方式、对应业务和产品内容、客户名称(关联方合并)和规模、是否公司关联方、合同金额是否与客户规模和经营情况匹配、最终产品流向、信用账期、回款情况、期后是否发生退货退款情况、是否存在第三方回款、毛利率是否存在异常等情形,核查是否存在虚构交易或收入确认不审慎、不合规的情形。
回复:
1、补充说明于第四季度确认收入对应的主要合同内容、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和收入确认金额、收入确认时间、收入确认依据、取得合同方式、对应业务和产品内容
公司第四季度确认收入合同金额 100 万元以上的合同内容、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和收入确认金额、收入确认时间、收入确认依据、取得合同方式、对应业务和产品内容,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取
合同金 收入确 得 业
序 项目名称 合同内 合同签 额(含 认金额 收入确 收入确 合 务
号 容 订时间 税) (不含 认时间 认依据 同 内
税) 方 容
式
P1.875
LED 室
内全彩
屏、数 大
港城广场建设项 字会议 2021 年 2023 年 验收 经 屏
单元、 8,600,0 7,610,61 (单)
1 目 6 月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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