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持续督导总结报告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恒信东方”或“发行人”)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9 号批复,已于 2021 年 12 月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五矿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证券”)作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
持续督导期限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届满。五矿证券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法规的相关规定,出具本持续督导总结报告。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名称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滨海大道 3165 号五矿金融大
厦 2401
法定代表人 郑宇
本项目保荐代表人 朱同和、陈志敏
联系电话 010-64088702
2022 年 6 月,因原保荐代表人马清锐先生工作变动,恒信东
更换保荐代表人情况 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变更为陈
志敏女士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英文名称 HENGXIN SHAMBALA CULTURE Co., Ltd.
股票简称 恒信东方
证券代码 300081
注册资本 人民币 604,795,417 元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藏经馆胡同 2 号 3 幢一层 101
主要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蓝靛厂南路牛顿办公区北区 11 层
法定代表人 孟楠
董事会秘书 宫泽茹
联系电话 010-88846823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向特定对象发行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1 年 12 月 10 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四、保荐工作概述
(一)尽职推荐阶段
保荐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恪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对恒信东方进行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交推荐文件后,主动配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的审核,组织恒信东方及中介机构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的意见进行反馈答复,并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进行专业沟通;取得发行批复文件后,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向其提交推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要求的相关文件。
(二)持续督导阶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保荐机构对恒信东方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持续督导期限已经届满。在承接持续督导期间,主要工作包括:
1、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发行人资源的制度;
2、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发行人利益的内控制度;
3、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并对关联交易发表意见;
4、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
5、持续关注发行人对外担保等事项;
6、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
7、对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进行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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