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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6-21 21:10:06 股吧网页版
恒信东方: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23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函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21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4】第 293 号的回复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信东方”)收到贵部“关于对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2024】第 293 号”的年报问询函,公司针对年报问询函中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详细的分析与核查,现公司结合相关情况就年报问询函中全部问题回复如下:

1.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 40,240.21 万元,同比减少 17.76%。
其中,互联网视频应用产品及服务实现营业收入 32,300.73 万元,同比增长 39.59%,
占营业收入比重达 80.27%,毛利率为 24.43%,较 2022 年下降 6.63 个百分点;数字
创意产品应用及服务主要包括 LBE(Location Based Entertainment)城市新娱乐业务、VR/CG 内容生产及应用以及AI合家欢平台应用产品业务,实现营业收入6,454.31万元,同比增长 64.80%,占营业收入比重为 16.04%,毛利率为-2.59%,较 2022 年增长 52.25 个百分点;算力系统集成及技术服务实现营业收入 1,324.79 万元,同比减少 93.90%。

你公司披露的《关于 2023 年第三季度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显示,“结合审计机
构相关意见,认为对该类业务采用净额法确认收入更能体现业务实质”,对该部分业务从按总额法确认营业收入调整为按净额法确认营业收入,2023 年第三季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同时调减 3,451.32 万元。

请你公司:

(1)明确说明“该类业务”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业务类别、实施主体、经营模式及业务实质,以及相关客户基本情况、合同标的及金额、支付结算安排及回款情况,并结合该类业务的最早发生时间、以前年度业务情况、营业收入确认方法、相关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具体金额及占比情况,说明以前年度财务数据以及前期对我部回函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回复:

一、2023 年第三季度会计差错更正涉及业务的具体情况如下:

合 同 合 同 金 支付结算安

业务板块 业务类别 实施主体 经营模式 业务实质 客户基本情况 标的 额 ( 万 排 回款情况
元)

诺比侃人工智能科

技(成都)股份有

限公司成立于 2015 合同签订后

年 3 月,注册资本 3 个工作日

算力系统 恒信东方 销售边缘 3376 万元,主营业 边 缘 支付合同总

集成及技 代理销售 文化股份 销售商品 云一体机 务为将先进人工智 云 一 4200 价款 50%, 已全部回款
术服务 有限公司 能技术、数字孪生 体机 发货前支付

技术应用于高复杂 合同总价款

度的开放场景中, 50%

与运用场景深度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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