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30
证券代码:300081 证券简称:恒信东方 公告编号:2024-053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 2024
年 8 月 19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与会的各位监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由姚友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采取书面表决、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半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作废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220 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九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