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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5-17 19:19:07 股吧网页版
海默科技:关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5-18


证券代码:300084 证券简称:海默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7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
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
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2),公司将于 2024 年 5 月 29 日(星期三)
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2024 年 5 月 17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持股 3%以上股东山东新征程能
源有限公司提交的《关于增加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提议函》,提请董事会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财务总监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及变更财务总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 2 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经董事会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山东新征程能源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2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8%;提议人山东新征程能源有限公司具备提出临时提案的股东资格要求,提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并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案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
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山东新征程能源有限公司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外,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其他事项均保持不变,现对本次会议相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是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的,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9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5 月 29 日,其中:

①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5 月 29 日上
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②通过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5 月 29 日 9:15-15:00 期间的
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投票系统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24 年 5 月 24 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 2024 年 5 月 24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
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张苏滩 593 号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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