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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5-29
证券代码:300084 证券简称:海默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8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及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3、窦剑文、张立刚、张立强将其持有的公司合计 53,300,006 股股份的表决
权委托给山东新征程能源有限公司行使。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24
年 5 月 24 日),山东新征程持有公司 20,00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0788%,享有公司 73,300,006 股股份的表决权,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8.6137%。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9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5 月 29 日,其中:
①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5 月 29 日上
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②通过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29 日 9:15—15:00 期
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张苏滩 593 号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苏占才
6、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已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2024 年 5 月 18 日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6 人,代表股份82,617,75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9798%。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8 人,代表公司股份 77,210,60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9.6068%;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18 人,代表股份 5,407,14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3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 18 人,代表公司股份 2,968,14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537%。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公司股份 19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股东 16 人,代表股份 2,778,14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055%。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有 9 名董事,9 名董事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第
八届监事会有 3 名监事,3 名监事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4、本次股东大会聘请上海市锦天城(西安)律师事务所窦方旭律师、曹治林律师现场见证。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 81,951,50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936%;反对 5,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9%;弃权660,54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60,54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799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301,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7.5535%;反对 5,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920%;弃权660,54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60,54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2545%。
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2 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81,951,50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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