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5-29 20:26:46 股吧网页版
海默科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5-29


证券代码:300084 证券简称:海默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8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及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3、窦剑文、张立刚、张立强将其持有的公司合计 53,300,006 股股份的表决
权委托给山东新征程能源有限公司行使。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24
年 5 月 24 日),山东新征程持有公司 20,00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0788%,享有公司 73,300,006 股股份的表决权,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8.6137%。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9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5 月 29 日,其中:

①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5 月 29 日上
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②通过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29 日 9:15—15:00 期
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张苏滩 593 号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苏占才

6、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已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2024 年 5 月 18 日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6 人,代表股份82,617,75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9798%。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8 人,代表公司股份 77,210,60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9.6068%;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18 人,代表股份 5,407,14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3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 18 人,代表公司股份 2,968,14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537%。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公司股份 19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股东 16 人,代表股份 2,778,14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055%。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有 9 名董事,9 名董事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第
八届监事会有 3 名监事,3 名监事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4、本次股东大会聘请上海市锦天城(西安)律师事务所窦方旭律师、曹治林律师现场见证。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 81,951,50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936%;反对 5,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9%;弃权660,54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60,54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799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301,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7.5535%;反对 5,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920%;弃权660,54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60,54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2545%。

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2 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81,951,50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