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14
证券代码:300095 证券简称:华伍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3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于 2024 年 5 月 1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
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
2024年5月14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同意豁免董事会会议通知时间要求,股东大会结束后立即召开本次董事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聂景华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全体董事经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选举聂景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各专门委员会组成如下:
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饶立新
委 员:刘卫东、程文明
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聂景华
委 员:曹明生、聂璐璐、顾红、程文明
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程文明
委 员:聂景华、饶立新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刘卫东
委 员:胡仁绸、饶立新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续聘曹明生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4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曹明生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续聘聂璐璐女士、胡仁绸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欧剑荣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以上人员任期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4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曹明生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续聘欧剑荣先生
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4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聂景华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续聘胡仁绸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4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聘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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