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17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专题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8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
善公司治理运作,充分发挥董事长专题会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中央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的意见》《中央企业董事会工作规则(试行)》《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长专题会是董事会闭会期间,董事长根据
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董事会授权行使职权的决策机制。
第三条 本规则适用于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章 职责
第四条 董事长专题会研究讨论和决定以下事项:
(一)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决策的事项;
(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长职责内事项;
(三)董事长认为需要提交会议研究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五条 董事长专题会研究讨论和决定事项的内容,应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与《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决策事项清单》相一致。
第三章 组织与实施
第六条 董事长专题会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会议一般
采用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采用视频会议形式召开。
第七条 董事长专题会与会人员构成:
(一)出席人员为董事长、党委书记,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议题相关的公司分管领导。根据需要,董事长可确定其他公司领导出席。必要时,可请有关外部董事出席,议题内容涉及职工利益事项时,可请职工董事出席。
(二)列席人员为董事会秘书、证券部负责人、议题相关部门负责人员。纪委书记可以列席。
根据需要,有关总经理助理(级)和总师级人员可以列席会议,也可以邀请有关专家或者研究机构人员列席。
第八条 董事长专题会根据工作需要,经董事长同意,
可以随时召开。
第九条 董事长专题会出席和列席人员因故不能参会的,
应向董事长请假,对会议议题的重要意见可以用书面形式表达。
第十条 董事长专题会议程序:
(一)董事长宣布出席会议人数和会议议题;
(二)根据议程由议题分管领导或者主办部门汇报;
(三)与会人员针对议题发表意见;
(四)根据会议讨论情况,有关人员对汇报议题作出说明;
(五)作出会议决定。
第十一条 董事长专题会对董事会授权事项决定实行民
主集中制、集体决策。出席人员在会前应作好充分准备,并按照会议主持人的安排顺序发言,对所议事项发表明确意见,董事长最后发表结论性意见。会议研究多个事项时,应逐项研究决定。决策事项若存在严重分歧,一般应当推迟作出决定。
第十二条 董事长在决策董事会授权事项时需要本人回
避的,或者董事长因故无法履职的,根据需要,可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研究。当会议决策事项与出席人员有关联关系时,出席人员应主动申明并回避表决。
第十三条 董事长专题会由证券部负责筹备(具体流程
详见附件 1),其他相关部门配合。
第四章 会议议题
第十四条 董事长专题会议题由董事长提出,也可由经
理层成员或相关部门提出建议、董事长综合考虑后确定。
第十五条 拟提交董事长专题会讨论的议题,主办部门
应认真调查研究和分析论证,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进行风险评估和合法合规性审查,提出可供选择的多种方案。
第十六条 议题材料会前审核的基本程序为:主办部门
形成议题材料,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意见,履行议题审核程序,报分管领导审核。
主办部门一般应通过 OA 系统履行议题审核程序。情况
紧急或出于保密需要的议题,可采用书面签批方式履行议题审批程序。
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主办部门应第一时间将审核后议题材料提交至证券部,证券部收集汇总各主办部门议题材料后履行审批程序,报总经理审批、董事长审定。主办部门应严格按照董事长专题会议题材料格式要求(详见附件 2),准备议题汇报材料。
出席人员因出差或其他特殊情况,未能在会前签批意见的,主办部门可口头请示,待回复意见后,提交董事长专题会议审议,会后履行补签手续。
第十七条 议题材料包括汇报材料及相关说明材料(根
据议题需要,包括但不限于可行性研究报告、法律意见书、
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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