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4-26 00:42:12 股吧网页版
嘉寓股份: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对嘉寓控股股份公司出具2023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6


关于对嘉寓控股股份公司

出具 2023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

专项说明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zhun Certified PublicAccountants

(电话)TEL: (010)88356126

(传真)FAX: (010)88354837

(邮编)POSTCODE:100044

(地址)ADDRESS: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22 号楼 4 层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zhun Certified PublicAccountants

关于对嘉寓控股股份公司

出具 2023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中准专字[2024]1009 号

嘉寓控股股份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嘉寓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
称嘉寓股份公司)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合并及
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及相关财务
报表附注,并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号:中准审字
[2024]1092 号)。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2020)、《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 1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现将嘉寓股份公司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内容
(一)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的内容

如审计报告中“二、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所述:

2021 年 5 月,嘉寓股份公司子公司辽宁嘉寓建筑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
宁节能公司)与朝阳嘉寓洁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朝阳洁能公司)签署了《辽宁
朝阳嘉寓龙城 75MW 风电场项目 PC 总承包合同(标段一)》及《辽宁朝阳嘉寓龙城 75MW
风电场项目 PC 总承包合同(标段二)》,由辽宁节能公司承接上述总装机容量为 150MW
的风电场 PC 总承包业务,合同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100,500.00 万元。2023 年 8 月,朝阳
洁能公司发出解除总承包合同通知书,并提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诉讼,要求辽宁节能公司根据诉讼请求进行赔偿。截至收到解除总承包合同通知书日,辽宁节能公司累计确认项目完工率为 67.10%,本年度确认收入 21,854.36 万元。我们获取了辽宁节能公司提供的 PC 总承包合同、供应商工程合同、内部完工率测算表、付款申请资料、进度报审表、工程费用(预)决算表等与项目收入确认有关的内外部资料,并对项目现场进行了勘验,但因朝阳洁能公司提起诉讼,我们无法获取朝阳洁能公司及监理方出具的工程量确认资料等我们认为必要的收入确认的外部资料,我们亦无法执行工程函证、业主访谈等审计程序。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该项收入确认是否准确、恰当。
(二)审计报告中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内容

如审计报告中“三、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所述: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嘉寓股份公司 2021 年、2022 年及 2023 年连续三
年亏损,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分别为-134,783.31 万元、-7,470.71 万元、-150,225.46 万元,2023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148,452.44 万元,资产负债率 159.23%,公司处于资不抵
债状态,财务状况持续恶化;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由于嘉寓股份公司涉及大量诉
讼事项,导致公司多个账户被冻结、多处房产被查封,并有大量借款逾期情况,公司现金流紧张对公司运营构成较大影响。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嘉寓股份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嘉寓股份公司已在财务报表附注中充分披露了这些事项及拟采取的改善措施。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发表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一)合并财务报表的整体重要性水平

我们在对嘉寓股份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中,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221 号——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时的重要性》及其应用指南、《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问题解答第 8 号——重要性及评价错报》,以嘉寓股份公司 2023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近三年平均营业收入的 0.5%计算了上述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整体重
要性水平,金额为 907.68……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