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03
证券代码:300117 证券简称:*ST 嘉寓 公告编号:2024-048
嘉寓控股股份公司
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1.2024 年 6 月 3 日,嘉寓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北京市第
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送达的《通知书》以及申请人钱程(以下简称“申请人”)关于对公司的《重整及预重整申请书》,申请人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申请对公司进行预重整。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启动预重整或受理重整申请的文件,申请人的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预重整或重整程序均存在不确定性。重整或预重整是否成功也存在不确定性。即使法院决定受理预重整申请,也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如果公司预重整成功,法院将依法审查是否受理重整申请,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披露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3.公司 2021 年、2022 年及 2023 年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为负值。同时,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出具带有“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表述,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且公司 2023 年年度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均未消除。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 10.4.1条第(九)项规定,如果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 10.2.1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若公司出现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均低于 1 元的
情形,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2024 年 5 月 31 日、2024 年 6 月 3 日,
公司连续两个交易日出现股票收盘价低于 1 元,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上述情形而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6.如果法院正式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健康发展;但即使法院正式受理重整申请,后续仍然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上市公司出现两项以上退市风险警示、终止上市情形的,股票按照先触及先适用的原则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事件概述
2024 年 6 月 3 日,公司收到法院送达的《通知书》,申请人钱程以公司不能
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能为由,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申请启动预重整程序。
1.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申请人类型:境内自然人
申请人姓名:钱程
申请目的:公司不能清偿其到期债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欠申请人2,978,542.57 元债务。申请人请求法院依法决定对公司进行重整及预重整。
2.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由于公司对申请人负有 2,978,542.57 元债务,申请人认为公司主要资产变现能力较弱,已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申请人认为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及第七条规定的重整条件。鉴于被申请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尚具备重整价值,实施预重整具有必要性及可行性。为争取重整时间,保障重整程序顺利推进,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二条、第四条以及《北京破产法庭破产重整案件办理规范(试行)》之规定,请求法院依法决定对公司进行重整及预重整。
3.申请人与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一致行动关系。
二、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嘉寓控股股份公司
法定代表人:付海波
注册资本:71676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牛栏山牛富路 1 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2526927Q
最近一年一期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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