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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9-10 17:23:02 股吧网页版
东方日升: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9-10


证券代码:300118 证券简称:东方日升 公告编号:2024-085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日升”、“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于 2024 年 9 月 11 日上午 10:00 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9 月 11 日(周三)上午 10: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9 月 11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11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11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投票规则: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股权登记日:2024 年 9 月 6 日

8、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 2024 年 9 月 6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9、现场会议地点:宁波市宁海县梅林街道塔山工业园区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码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2、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 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证明书(附件四)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并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传真或信件请于登记时间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以便登记确认(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4 年 9 月 9 日-2024 年 9 月 10 日,工作日上午 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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