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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8-19 18:46:10 股吧网页版
ST聆达:关于公司股票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事项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19


证券代码:300125 证券简称:ST 聆达 公告编号:2024-091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不停牌

● 股票简称不变,仍为“ST 聆达”

一、公司已被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风险警示中 9.4 条第(一)(四)(六)项,公司股票已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披露的《关
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二、公司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适用的情形

公司及子公司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格尔木神光新能源有限公司在未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下,违规为中财招商投资集团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与金寨嘉悦正丰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借款合同提供担保,涉及担保金
额 16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9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可
能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78)。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 9.4 条第(五)
项:“公司向控股股东或者其关联人提供资金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的”及第 9.5 条:“本规则第 9.4 条第五项所述‘向控股股东或者其关联人提供资金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是指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且无可行的解决方案或者虽提出解决方案但预计无法在一个月内解决
的:(一)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或者其关联人提供资金的余额在 1,000 万元以上,或者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以上;(二)上市公司违反规定程
序对外提供担保的余额(担保对象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除外)在1,000 万元以上,或者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以上”的规定,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因公司已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本次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2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 9.4 条第(五)
项的规定,公司现已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9 日披露的
违规担保事件(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公司子公司新增违规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8),如未能按期解决公司股票不会再重复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三、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本次叠加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事项的意见及主要措施

公司董事会对违规对外担保事项高度重视,后续公司采取法律手段维护上市公司的合法权益。结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公司已采取及将要采取的措施如下:
1、严格责任追究,明确主体责任

公司已启动内部调查程序,同时已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向监管部门进行了汇报,目前等待调查结果中,后续将采取提起诉讼等法律措施维护公司利益。公司已按照内部制度启动问责程序,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

2、强化内部审计职能

公司将加强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经营和内部控制关键环节的监察审计职能,切实按照公司《内控管理制度》及工作规范的要求履行内部审计工作职责,并按要求及时向公司董事会下属审计委员会汇报公司内部控制相关情况,严格规范公司内部控制工作。

公司后续将以保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为前提,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消除上述不利因素对公司的影响,并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四、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一)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二)联系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寨经济开发区(现代产业园区)笔架山路1 号

(三)咨询电话:0564-7339502

(四)传真:0564-7339502

(五)电子邮箱:east300125@lingdagroup.com.cn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审慎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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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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