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0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12次会议决议于2024
年 5 月 21 日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 会议届次:2023 年度股东大会
2、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1 日下午 14:00
(2) 网络投票时间: 2024 年 5 月 21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1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1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5、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 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 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
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3)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
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 股权登记日:2024 年 5 月 14 日
7、 出席对象:
(1)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 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松江区茸悦路 208 弄富悦大酒店三楼 10 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3 年度报告》及《2023 年度报告摘要》 √
4.00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00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
6.00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7.00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
8.00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
9.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0.00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的议案》 √
11.00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
12.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13.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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