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30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32 证券简称:青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3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总额不超过 3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情况概述
1、外汇套期保值的目的
公司出口业务主要采用外币结算及部分借款为外币融资,随着公司业务不断发展,外汇收支规模不断增长,基于外汇市场波动性增加,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2、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外币币种,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货币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
3、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规模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累计开展的外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汇套期保值业务总额不超过 3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外币)。
4、业务期限及授权
鉴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经营密切相关,本次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5、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6、交易对方
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对方不涉及关联方。
二、审议程序
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原则,不以投机、套利为目的,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1、市场风险:因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存在不可预见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面临一定的市场判断风险。
2、汇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汇率波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后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3、信用风险:公司拟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但也可能存在履约风险。
4、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可能会由于操作失误、系统故障等原因导致在办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造成损失。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为了应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带来的上述风险,公司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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