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8-26 19:14:54 东方财富Android版 发布于 广东
发表于 2024-08-26 18:41:20
来源:券商中国

  近日,泰国卫生部门确认该国出现首例猴痘Ib变异株病例,这也是世卫组织为猴痘疫情拉响全球公共卫生警报后全球第二例、亚洲首例Ib变异株病例。

  泰国出现亚洲首例猴痘病毒“分支Ib”型变异毒株

  泰国卫生部疾控部门称,这名猴痘病毒“分支Ib”型变异毒株检测呈阳性的患者是一名欧洲男性,8月22日的实验室检测结果证实他感染的是猴痘病毒“分支Ib”型变异毒株。

  新型毒株的致死率为3%,目前已在多个非洲国家蔓延。在已知的致命病例中,5岁以下患者的比例超过了60%。

  世界卫生组织总干事谭德塞14日宣布,猴痘疫情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这是世卫组织两年多来第二次宣布猴痘疫情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这也是《国际卫生条例》框架下的最高级别全球疫情警报。

  世卫组织数据显示,今年以来报告猴痘病例数超过1.56万例,已超过去年病例总数,其中死亡病例达537例。

  8月15日,海关总署发布公告,要求来自猴痘疫情发生国家(地区)的人员如接触过猴痘病例,或出现发热、头痛等症状,入境时应主动向海关申报;相关集装箱、货物等应按规定程序实施卫生处理。

  猴痘病毒“分支Ib”型变异毒株可以通过飞沫传播

  8月24日,武汉协和医院感染科主任医师赵雷告诉记者,猴痘病毒分为两个进化分支:分支I和分支II。分支I曾称为中非分支或刚果盆地分支;分支II曾称为西非分支,进一步分为IIa和IIb分支。

  “猴痘Ib分支病毒于2023年9月在刚果(金)南基伍省的猴痘疫情中被检出,2024年8月14日,世卫组织宣布猴痘疫情为‘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猴痘Ib分支。”赵雷说。

  赵雷介绍,过去在猴痘病毒的预防上主要强调直接接触或性接触传播。但此次在泰国发现的“分支Ib”型变异毒株具有新的进化支I谱系。“该谱系让病毒不仅可以通过动物传播,还可以通过人体的分泌物(如呼吸道飞沫)、皮疹或受污染物品等方式进行传播,更具有威胁性。”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猴痘疫情青少年儿童成为“重灾区”。根据8月19日世界卫生组织召开的关于2024年猴痘病例激增问题的第一次会议,此次受影响最大的人群是妇女和15岁以下的儿童。儿童占病例人数的70%以上,占死亡人数的85%,儿童的致死率是成人的四倍。

图片

  关于猴痘的五问五答

  什么是猴痘?

  猴痘是一种病毒性人畜共患病,1958年在实验动物猴子身上被发现,主要见于非洲中西部雨林国家。

  猴痘病毒有两个分支,西非分支和刚果盆地(中非)分支。刚果(金)于1970年发现首例人感染猴痘病例。

  猴痘如何传染?

  猴痘可以通过性行为传染,也可以通过体液、皮肤接触和呼吸道飞沫传播,或接触被病毒污染的物品,比如床单被褥以及衣物感染。

  猴痘还可以通过接触受感染动物,如猴子、老鼠和松鼠等而传染。

  猴痘有什么症状?

  人感染猴痘的初期症状包括发烧、头痛、肌肉酸痛、背痛、淋巴结肿大等,之后可发展为面部和身体大范围皮疹。多数感染者会在几周内康复,但也有感染者病情严重甚至死亡。

  猴痘致死率如何?

  尽管人感染猴痘病毒的致病性较其同类病毒天花病毒轻,但其仍可导致死亡,致死率为1%-10%,至今该病无有效治疗方法。

  猴痘该怎样预防?

  专家表示,确诊患者需要接受隔离以免传染他人,普通人群不接触可能患有猴痘患者的皮肤及体液,不接触患者污染的衣物、毛巾及床上用品均是预防被患者感染的有效措施。在人员密集场所保持距离、戴口罩和勤洗手,避免与野生动物,特别是患病或死亡的动物接触,不食用未熟透的肉制品等也会降低被感染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