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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9-09 17:37:04 股吧网页版
天舟文化: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9-09


证券代码:300148 证券简称:天舟文化 编号:2024-052
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
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请详见 2024 年 8 月
24 日 披 露 于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

前 6 个月内(即 2024 年 2 月 23 日至 2024 年 8 月 23 日,以下简称
“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一)核查对象为公司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三)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已出具《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2024 年 8 月 30 日出具的《信息披露
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共计 1 名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其余核查对象在上述期间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交易期间 交易数量 交易类型
(股)

1 袁雄贵 董事 2024 年 7 月 2,995,781 卖出
25 日-26 日

经公司核查,公司董事袁雄贵先生在自查期间进行的股票交易行为系因个人财务安排,完全基于自身对公司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独立分析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其在买卖公司股票时,并未知悉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亦未通过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获知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
股票交易的情形,亦不存在基于相关信息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且上述股票交易行为与其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在其减持计划的规定范围内,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三、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等相关规定,在本次激励计划的商议筹划、会议决议等各阶段,限定了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加以防范。通过公司自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核查对象均不存在利用相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或泄露内幕信息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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