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北京世纪瑞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表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
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 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 年修订)、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其他有关法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其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制订 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本章程。 件,制订本章程。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
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
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 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 是,证券公司因购入包销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 5%以上股份的,以及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 情形的除外。
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 6 个月时间限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
制。 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
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东 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 证券。
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
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东
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的, 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
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的,
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六条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 第四十六条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
开临时股东大会。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股 开临时股东大会。独立董事行使该职权的,应东大会的提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 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 10 日内提出 过半数同意通过。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股
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 东大会的提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
见。 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 10 日内提出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将在作 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出董事会决议后的 5 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 见。
通知;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将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将在作
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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