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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2-08 19:25:33 股吧网页版
新研股份: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2-09


证券代码:300159 证券简称:新研股份 公告编号:2023-090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已经公司 2023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3 年 11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召开 2023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并一致同意由龚巧莉女士作为征集人采取无偿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

(二)2023 年 11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2023 年 11 月 15 日至 2023 年 11 月 24 日,公司内部公示本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
(四)2023 年 11 月 25 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3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六)2023 年 12 月 8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
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授予事项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的差异情况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拟获授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3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将前述激励对象放弃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首次授予的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仍为 2,700.00 万股,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114 人调整为 93 人。

除此之外,本次授予事项的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3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的激励计划的内容一致。

三、董事会关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授予条件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
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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