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30
证券代码:300163 证券简称:ST先锋 公告编号:2024-051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所持部分公司股份
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 年7月26日撤回了卢先锋所持5,202,380股公司股票的司法拍卖事项,撤回原因为:标的物由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首封,由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处理。
2、本次司法拍卖成交的标的为公司控股股东卢先锋持有的17,341,823股及一致行动人徐佩飞持有的9,689,300股公司股票,分别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66%与2.04%。本次司法拍卖事项完成并股权变更过户后,控股股东卢先锋及一致行动人股份比例由17.82%变更为12.12%。本次拍卖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本次股份拍卖尚涉及余款缴纳、法院出具裁定、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其最终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先锋新材”)于2024年7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所持部分公司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7月29日10时至2024年7月3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公司控股股东卢先锋及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共计32,233,503股先锋新材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6.80%)进行公开网络司法拍卖。
经查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获悉,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
民法院于2024年7月26日撤回了卢先锋所持5,202,380股先锋新材股票的司法拍卖事项,撤回原因为:标的物由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首封,由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处理。卢先锋及一致行动人所持剩余共计27,031,123股先锋新材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5.70%)的拍卖如期进行,于2024年7月30日成交,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拍卖进展
经查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获悉,卢先锋持有的17,341,823股及一致行动人徐佩飞持有的9,689,300股公司股票拍卖结果如下:
股东名 拍卖股份 成交金额 占其所持 占公司 竞买号 竞买人
称 数量(股) (人民币 股份比例 总股本
元) 比例
卢先锋 17,341,823 28,311,206.36 23.52% 3.66% 231206907 郎海涛
徐佩飞 9,689,300 16,379,876.00 100% 2.04% 231209338 林宜生
在网络拍卖中竞买成功的用户,必须依照标的物《竞买须知》《竞买公告》要求,按时交付标的物网拍成交余款、办理相关手续。标的物最终成交以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为准。
如前述拍卖股份最终全部过户完成,卢先锋及一致行动人本次被司法拍卖前后持股情况变动如下:
股东名称 本次拍卖前持有股数 本次拍卖后持有股数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卢先锋 73,723,057 15.55% 56,381,234 11.89%
徐佩飞 9,689,300 2.04% 0 0
卢成坤 1,100,000 0.23% 1,100,000 0.23%
合计 84,512,357 17.82% 57,481,234 12.12%
二、其他相关事项的说明
1、卢先锋最近一年存在大额债务逾期的情况,包含三项质押融资违约和一项个人借款逾期。质押融资违约情况一是质押给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即原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最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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