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17
证券代码:300167 证券简称:*ST 迪威 公告编号:2024-042
深 圳市迪威迅股份有 限公 司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可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时间:2024 年 5 月 22 日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9 名。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330.00 万股
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申请将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股份予以解除限售,9 名激励对象获授的 33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1 年 6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将季红、崔朦作为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将季红、崔朦作为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1 年 6 月 26 日至 2021 年 7 月 5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在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
任何异议。2021 年 7 月 7 日,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审核意见说明》。
(三)2021 年 7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将季红、崔朦作为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3 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了《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1 年 7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五)2021 年 9 月 28 日披露的公司《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0),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首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 2021 年9 月 30 日,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六)2022 年 5 月 5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
司董事会确定以 2022 年 5 月 5 日为预留部分授予日,以 2.28 元/股的价格向符合
条件的 10 名激励对象授予 660.00 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部分授予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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