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17
证券代码:300168 证券简称:万达信息 公告编号:2024-029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3、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为1,443,191,991股,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尚有股份23,300股,因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故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443,168,691股。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2024 年 4 月 27 日,公司董事会以公告形式通知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17 日 15:00,会议地点为上海市静安区北
京西路 968 号 32 楼会议室;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17 日,其中,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17 日的交易时间,
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17 日 9:15-15:00。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或经股东授权的代理人共 18 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372,815,50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8331%;其中中小股东代表共 15 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78,171,85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167%。
其中:
(1)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3 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746,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10%;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5 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371,069,30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7121%。
公司董事长阮琦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到现场主持会议,公司副董事长兼总裁钱维章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71,522,90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33%;反对 1,292,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6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76,879,25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465%;反对 1,292,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3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71,522,90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33%;反对 1,292,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6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76,879,25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465%;反对 1,292,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3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71,522,90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33%;反对 1,292,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6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76,879,25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465%;反对 1,292,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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