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9-30 17:54:48 股吧网页版
汉得信息: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9-30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4年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和《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意见如下:
1、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符合《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4年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2、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下述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4、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及外籍员工。

5、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其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同意公司以2024年9月30日为预留授予日,向63名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授予800.00万股限制性股票。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三十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