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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5-14 18:13:42 股吧手机网页版 发布于 山东
公司的大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减持股票超过所持有股票的1%的时候需要公告,根据规定大股东、董监高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向本所报告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
大股东减持或者特定股东减持,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综述,通过以上关于公司请问有没有进行公告
中电环保: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
公司始终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格遵守信息披露规则,及时披露公司大股东(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的减持情况。
另外,公司自2014年10月以来,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有减持公司股票;自2020年12月以来, 其他5%以上股东未有减持公司股票;自2021年10月以来,董监高未有减持公司股票。
谢谢您的关注!
(来自 深交所互动易)  答复时间 2024-05-17 17:3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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