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8-29 20:29:18 股吧网页版
朗源股份:董事会关于2021、2022、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所涉非标事项消除情况的说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30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 2021、2022、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所涉非标事项消除情况的说明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
财务报表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分别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2023 年 4 月 27 日、2024 年 4 月 26 日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
见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2)第 202024 号、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3)
第 202091 号、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4)第 202009 号)。公司董事会现将 2021、
2022、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所涉非标事项及消除情况进行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所涉非标事项

2021、2022、2023 年度审计报告中非无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相同,2023 年度审计报告非无保留意见所涉事项如下:

“(一)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

由于朗源股份之子公司广东优世联合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世联合”)业务停滞、人员离职等经营现状,我们未能对优世联合部分报表项目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具体如下:

1、未决诉讼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二(二)所述,优世联合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存在未
决诉讼,我们未能获取相关诉讼资料,无法判断与诉讼相关事项披露的完整性;我们也未能就诉讼事项应计提预计负债的最佳估计数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判断诉讼事项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2、关于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计提减值事项

优世联合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应收账款余额 60,978,866.08 元,计提
坏账准备 39,212,787.37 元;其他应收款余额 242,598,811.90 元,计提坏账准备 171,522,666.91 元,我们未能就应收款项可收回金额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判断上述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是否已充分计提。

(二)强调事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四 8.2 所述,优世联合
2019、2020、2021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均低于业绩承诺,朗源股份应收业绩承诺方上述三年的业绩补偿款,2021 年朗源股份收到业绩补偿的股权价值合计为 27,678,842.18 元,尚未收到剩余业绩补偿款。”
二、审计报告所涉非标事项的消除情况

公司董事会、管理层高度重视 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
计报告所涉非标事项,积极采取措施解决、消除上述事项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5 日、2024 年 5 月 31 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优世联合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新疆尚龙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指定的主体上海虞长翊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虞长实业”)签署了《关于广东优世联合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资产出售协议》,将优世联合资产(包括公司持有的优世联合74.63%股份、公司对优世联合享有的借款债权本息以及公司享有的业绩补偿义务人对优世联合承诺业绩未完成形成的全部业绩补偿款债权)整体打包出售给虞长实业。

本次交易的交割工作已于 2024 年 6 月 25 日全部完成,优世联合不再纳入公
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 2021、2022、2023 年度审计报告中保留事项段“因优世联合的未决诉讼事项、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计提减值事项”以及强调事项段“业绩补偿款事项”不再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2022、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所涉非标事项的影响已消除。

三、会计师事务所关于 2021、2022、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所涉非标
事项消除情况的说明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出具了《关
于朗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2022、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所涉非标事项消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4)第 202132 号)。

特此公告。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