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4-26 00:39:20 股吧网页版
派生科技: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6


广东派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2024-2026 年)

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广东派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规定,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24-2026 年)的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如下:

一、股东回报规划制定考虑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的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现金流量状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等因素的基础上,制定股东回报规划,以保证股利分配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二、 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公司股东回报规划应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要求和意愿,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坚持现金分红为主的基本原则。在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或者董事会认为必要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条件的基础上,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应符合《公司章程》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

三、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周期

公司应以三年为一个股东回报规划周期。在每一周期结束之日后四个月内,董事会应结合公司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社会资金成本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在充分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监事的意见后,研究论证下一周期的股东回报规划,明确各期分红的具体安排和形式,并提出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未来三年(2024-2026 年)内,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
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事项发生,公司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和股票相结合的利润分配方式。公司将坚持优先采用现金分红,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本规划有关规定和条件下,同时为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每年度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20%,且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资金状况,提议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如果公司净利润保持持续稳定增长,在保证足额现金分红及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实施股票股利分配,加大对投资者的回报力度。

前款所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是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购买设备、或其他经营性现金需求累计支出预计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购买设备、或其他经营性现金需求累计支出预计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公司可以根据股票价格及股本规模匹配等情况,在实施上述现金分红的同时派发股票股利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规划期内,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章程》及《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结合公司的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五、股东回报规划的可行性分析

前述股东回报规划符合公司的经营现状和发展规划,公司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和资金管理能力,且有良好的现金流,能够保证对股东的现金股利分配。

六、未分配利润的使用计划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对外投资、购买资产等投资支出,扩大生产经营规模,优化财务结构,促进公司快速发展,实现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目标,并最终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七、附则

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并报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修订时亦同。

广东派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5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